小区内停放垃圾车
信件信息
信件名称: | 小区内停放垃圾车 | ||
提交时间: | 2020-11-29 | ||
信件内容: | 泽普县天伦三号小区内一辆垃圾汽车长期停放在小区内,垃圾车不管什么时间都不应该停放在居民小区内。冬天关窗还好些, 特别夏季天气炎热,蚊虫泛滥,臭气冲天,已经严重影响到小区的生活环境质量。现疫情防控期间车辆还是特脏,停在小区楼 栋中间,也不消毒,严重影响本小区消杀。并且前挡风玻璃前放置“环卫·11”的牌子,未悬挂机动车牌照,请相关部门处理 。 |
回复信息
回复部门: | 泽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| 办结时间 | 2020-12-03 |
回复内容: |
政府办答复如下:
收到来信后,立即要求县住建局、泽普县核实,为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,已责令泽普县金湖杨物业服务公司于12月1日起将垃圾车停放在天伦3号小区后面的车库里,仅在拉运垃圾时进入小区,方便小区环境消杀与居民生活。 |